「本文来源:台州晚报」
9月12日是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。为加强出生缺陷防治,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已于年开展出生缺陷(遗传代谢病)救助项目,先后在20个省(区)开展试点工作。
日前,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,出生缺陷(遗传代谢病)救助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和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救助3个子项目,已于日前进入台州,救助对象为18周岁(含)以下的困难家庭患儿,最高可补助医疗费3万元。
据了解,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、功能或代谢异常,是导致早期流产、死胎、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。在医学上,它是一组疾病的统称,目前已知至少有至种。
此次申请救助的患儿,需临床诊断出相应病种,年龄18周岁(含)以下,并且家庭生活负担重,需提供低保证、低收入证明、特困证明或村(居)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。申请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和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救助项目的,还需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、手术、治疗和康复。
这三个项目具体有哪些救助要求?
出生缺陷(遗传代谢病)救助项目,医院负责实施。今年我省遗传代谢病救助名额50人次,每名患儿可申请2次救助,补助标准为元至3万元。
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和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,医院具体实施。其中,今年我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名额为人,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,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,项目只补助一次。补助标准为元至3万元。
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,全省共分配个名额,至年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。费用将依据患儿的诊断、手术、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情况,按照元、元两档标准予以补助。
符合相关条件的患儿家庭,可扫描右边